教职工业务考核方案(试行)

根据《洛阳市教委直属单位教职工业务考核标准及量化办法》和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试行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作为教职工业务考核的基本依据。

一、教学工作:40分

(一)教学成绩:30分

1、以各学科的年级平均分为参照标准。

2、用教师任课班级前后两次成绩,分别与年级标准比较后的数据为基数。

3、计算前后两次成绩的增长幅度。

【赋分标准】

1、保持上次水平,计28分;保持上次水平,且仍居学科之首,计30分;保持上次水平,且位居年级学科标准或之上,计29分;保持上次水平,但仍位于学科之尾,计27分。

2、高于上次水平,且位居年级学科标准或之上,计30分;高于上次水平,但仍位于年级学科标准之下,计29分。

3、低于上次水平,且位于年级学科标准之下,计27分;低于上次水平,但仍居年级学科标准或之上,计28分;低于上次水平,但仍居学科之首,计30分。

【几点说明】

1、坚持学生入学按成绩平均分班,入学分班考试数据为最原始的基数。

2、新增学科,其基数以上次测得的班级综合实力数据为准。

3、以学年的平均教学成绩作为年度业务考核的依据。

4、初三最后一学期,若无期末考试,以中招考试数据的分析为准。

5、体育学科,以达标运动会上测得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数据分析为依据。

6、只作考察学科教师,其教学成绩按28分计算。如:综合实践、音乐、美术、健康等。

7、若本年级、本学科只有一人任课,按28分计算;两人任课,前者计29分,后者计28分。

8、插班生转入这一学期,其成绩不计入考核范畴,但要作为下一次评估的基数。

(二)教案:2分

能完成备课量,教案结构比较完整,内容充实,条理清晰计2分,否则酌情扣分。

(三)讲课:2分

教师讲课符合以下基本要求者计2分,有欠缺者酌情扣分。

1、能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最大限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课堂气氛活跃,师生情绪饱满。

2、教学方法灵活富有启发性,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变注入式教学为启发式教学,变学生被动听课为主动参与,变单纯知识传授为知能并重,做到设问科学、巧妙点拨、深入浅出、传授方法、发展能力,给学生“授之以渔"。

3、课堂教学精讲多练,突出训练为主线的原则,根据学生不同特点,探索分层次教学,面向全体使多数学生当堂解决问题。

4、教学手段多样,充分运用图片、教具、实验、电化教学设备,增加课堂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

5、教态大方、语言生动、普通话准确,板书有条理且字迹规范,能通过板书显示本节课的纲目和重点。

6、教学内容必须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寓德育于传授知识中,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的思想品德得到陶冶。.

(四)作业:2分

布置作业,题量要适中,作业能全部收齐,能按学校规定量批改,并有一定面批量,发放及时,作业中错题自纠率高,计2分。

对作业效果重视不够,错误自纠率低或批改量达不到要求,可酌情扣分。

(五)听课:2分

1、主抓教学的校级、教务主任、年级主任及教研组长,每月听课不少于4节,其他校级、中层干部每月听课不少于2节。

2、新分配的教师在见习期内,每月听课至少5节。

3、见习期满及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每月听课至少4节。

4、教龄在三年以上的教师每月听课至少3节(高级教师每月听课至少2节)。

※上述听课仅限本校教师日常授课。

能完成听课规定并有听课记录计2分。每学期听课节数少1节扣O.1分。

(六)教研教改:2分

1、教研、教改有切中教学实际的项目,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有效果计1分。

2、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认真落实学校规定的教研内容计1分。每学期少参加一次教研组活动扣O.1分。

以上各项由教务处组织检查评价,根据标准进行计分。

二、出勤:1 O分

(一)学期全勤者计1 O分。

(二)病、事假:事假两天扣1分,病假每期累计超过5天从第6天起男55岁以上女50岁以上每超3天扣O.5分,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每超3天扣1分。

病、事假扣分超过出勤分数者可从考核总分中追加扣除。

婚、丧、产假按国家规定天数休假不扣分。

(三)迟到、早退。

凡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扣O.5分。迟到、早退超过1 5分钟,按旷课一节计。

(四)旷工。

旷工一天扣3分,教师旷课一节扣1.5分。一学期内旷工2天者,学期考核总分不及格。

(五)教职工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会议或无故不参加升旗仪式者扣O.5分。

三、班主任工作:加1分

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学校考核合格者,每学期加计1分,获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根据获奖级别在奖励加分项目中另行加分。

四、奖惩:±5分

(一)奖励分:

1、获全面工作奖:2分

获全国、省级、市级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加计2分、1.5分、1分;获市教育局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加计O.5分;校级全面工作奖加计O.3分。

同一项工作层层获奖者,按最高奖励计一次分。

2、获单项工作奖:1.5分

获文明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含市级以上表彰的先进班集体的班主任)等,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分别加计1.5分、1分、O.5分、O.3分。

3、学科竞赛奖:2分

组织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优秀辅导员,国家级加计2分。省级竞赛一等奖加计1.5分,二等奖加计1.3分,三等奖加计1分。市级竞赛一等奖加计1分,二等奖加计O.8分,三等奖加O.5分。同一项竞赛层层获奖者,按最高奖励计分。多人次获奖按获奖学生最高级别计分。

论著、论文:2分

(1)发表论著,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论著在正式出版社出版,属专著:计2分。属合著排名第一的撰写者计1.5分,其它名次计1分。

(2)发表论文,撰写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发表。属专著:计1.5分。属合著:排名第一的作者计1分,其它名次计O.8分。

(3)论文评奖:1.5分

教职工撰写论文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获奖,省级以上一等奖计1.5分,二等奖计1.3分,三等奖计1分,市级以上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O.8分,三等奖计O.5分。

论著、论文不论发表多少篇总计分不能超过2分。

同一篇论文在不同报刊上发表按最高级别只计一次。

在奖励加分中多项获奖加分总计不得超过5分。

(二)惩处分:

1、学校某项工作受市教育局书面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者,部门受通报,部门负责人扣2分,直接责任人扣3分。个人受通报,根据情节扣2—3分。

2、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影响学期考核,成绩按不及格计算。

五、学生评价:50分

由教务处组织各班学生对所教学科的任课教师在师德师风、关爱学生、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学生、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划分A、B、C、D四个等级。由教务处组织折算计分。

计分办法:

每位教师按参与评教学生1%的比例扣除最低等级票(按四舍五入原则计数),而后按评价A、B、C、D四个等级的得票数折合计分,即A等总分为50分,A等每票得分为50分/参评学生数。B等每票得分为A等的85%。C等每票得分为A等的75%。D等每票得分为A等的60%。

例,某班参评学生53人,某教师评教结果为A一46票,B一3票,C一2票,D一2票,扣除D等票0.53张(计1张),计算如下:

(46*1+3*0.85+2*0.75+1*0.6)* 50/52 =48.702

说明:

1、每学期考核一次,两学期平均分为学年考核分。

2、奖惩加减的时间以文件或证书署款日期为准,属哪个学期计算到哪个学期。

3、行政人员由各处室负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