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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14 09:07:35点击次数:1804次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转发

《关于做好2014年度<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学校及二级机构:

  现将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下发的《关于做好2014年度<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实际,按照典型人物推荐标准、推荐要求积极向我局推荐报送“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表。推荐表请于2月28日前报局直属机关党委。推荐表电子表格下载地址:邮箱:jgdwgyyx@163.com,密码:63216983.

  洛阳市教育局

  2014年2月25日

  关于做好2014年《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

  为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文明河南建设,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多宣传正能量的指示精神,市委宣传部组织市属媒体于去年下半年开始,开设了《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栏目。栏目开设以来,集中宣传了一大批来自我市基层一线的方方面面的典型,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先进人物的事迹不但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产生了强烈反响,在全市也引起了广泛影响。为把更多基层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宣传出去,现将2014年“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文明河南建设,建立先进典型人物选树、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扩大正面典型的示范效应,积聚推动洛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能量。

  二、推荐对象

  1.所有洛阳居民,包括长期在洛阳创业、居住、工作、学习的外地人员,凡具有某一方面感人事迹、群众赞誉、社会形象好的个人或群体。

  2.洛阳籍在外工作人士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或对家乡有一定贡献的典型人物。

  三、推荐标准(具备其中之一即可)

  1.符合“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一心为民,务实清廉;

  3.在开放招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三项重点工作以及“两提两增”工作中贡献较大、表现突出;

  4.符合“包容开放、创业创新、实干争先、负重奋进”的“洛阳精神”。

  5.其他形式的先进模范。

  四、推荐时间及人数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请将首批推荐人数3-5人,市直单位和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请将首批推荐人物2-3人报至市委宣传部。

  2.首批推荐时间截止到3月1日。同时,可以边发现,边推荐。

  五、推荐要求

  1.典型人物要面向大众、面向基层、贴近平民,可敬、为多数人接受和实践,坚持实事求是,不求“高大全”;典型事迹要可信、可学、可敬;

  2.党政干部原则上要求为科级及以下基层干部;

  3.各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的先进典型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

  保无违法违纪和政治道德问题。

  联系人:张宏波13938871922

  联系电话(传真):63937314

  电子邮箱:lyxck2006@163.com

  附件:“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典型人物推荐表弘扬正能量做最美洛阳人通知档.doc

  中共洛阳市委宣传部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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