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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0-14 09:03:49点击次数:1912次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4〕12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市2014年度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推荐资格
 
  (一)评选范围。
 
  1.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2.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及教育行政部门干部。在教育行政部门担任副县(处)级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不得申报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已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申报。
 
  (二)推荐资格。
 
  各类先进个人的推荐资格为2012年(含)以来受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联合表彰,或省教育厅表彰的先进个人。主要包括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
等。
 
  二、评选推荐条件
 
  各项评选推荐条件见附件1。
 
  三、推荐名额与结构比例要求
 
  (一)推荐名额。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配我省全国模范教师推荐名额55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6个(以上各项国家在评选时有20%的淘汰率)。教育部分配我省全国优秀教师111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2名(原则上不再淘汰,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可以调整人员)。鉴于此次表彰的数量有限,而荣誉称号较多,省教育厅对各类先进个人推荐名额以省辖市为单位统一分配,分给我市各类推荐名额共8名,省教育厅将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统筹调整,确定推荐人选的具体荣誉称号。我市具体安排如下:
 
  1.对照评选条件,每县(市、区)推荐1名符合条件人选参加评选。
 
  2.市直各学校、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有关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每校可推荐1名人选参加评选。
 
  (二)结构比例要求。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文件要求,县镇以下(不含县镇)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35%以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5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应占推荐总名额的8%以上。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包括校长及其他人员),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额的10%以内(我市最多推荐1名)。
 
  2.教育部将在我省推荐的各类先进个人中评选出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11名、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5名和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5名。各有关单位在推荐时要对照以上三类人员的评选条件,在报送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中,对符合其中某一种表彰要求的人选标注清楚。
 
  四、推荐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单位按程序上报推荐人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初评,根据初评结果,确定上报省推荐人选。
 
  (二)省教育厅将集中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为达到国家对不同人员的比例要求,在不减少各地推荐名额的情况下,可能对个别先进个人的表彰类型及人选提出调整意见。
 
  (三)评选推荐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防止单纯用升学率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工作的倾向。
 
  (四)评选推荐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申报的方式。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且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人选姓名、单位、工作量和简要事迹等。公示样表见附件2。
 
  (五)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要建立评选工作责任制,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资格或撤消奖励。对在评选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推荐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任免机关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意见。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人选公示表》1份,样表见附件2。
 
  (二)《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3)1份,电子版发送至rsk63258543@126.com。
 
  (三)推荐人选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原件,2012年以来市级以上获奖荣誉证书、出版或发表的论文论著原件。另附材料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按时间顺序排列),附在原件材料之前。
 
  (四)各有关单位务必于6月27日前将推荐人选名单和材料上报至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一楼西103室),逾期不候。
 
  联系人:武磊
 
  联系电话:0379-63258543
 
  附件:1.各类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2.《推荐人选公示表》
 
  3.《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
 
  4.材料清单

        附件详情请下载完整文件查看。
 
  2014年6月25日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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